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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黎在家歇了两夜,第三日清晨,吃过早饭,他拜别家人,启程返回县城。
虽然回了一趟家,但方黎心中的担忧却不减反增,随着流民日增,盗匪只会越来越多,而手无寸铁的乡下百姓想要在乱世中保存自身,将会变得更加艰难。
尤其是那些相对富庶的村子,只怕会成为盗匪劫掠的目标。
方黎有心将家人迁入县城,但苦于手无浮财。
好在,黑山村地处偏远,村子又是以打猎为生,具备一定的武力,短时间内应该不会有什么大的危险。
不过,赚钱越发成为了方黎的执念。
回到县城后,方黎本想着找人鉴定一下手中的判官笔,若是宝物,就卖了换钱,但仔细思索后,他又打消了这个念头。
在家的时候,他也向父亲打听过那座判官庙的来历。
根据父亲所言,那庙里的判官乃是数百年前,前朝的一位大官。
那位大官出生于判官庙附近的三槐村,曾官至一品,在其死后,三槐村的村民修建了判官庙,希望得到对方的庇护。
只是,数十年前,三槐村发生了一场瘟疫,村民死去大半,剩下的人陆陆续续迁走,村子由此荒废,导致判官庙再无人维护,就此破败。
得知那判官的来历后,方黎觉得其手中的判官笔很有可能是其生前之物。
身为一品大员,他的东西,尤其还是文房四宝之一的毛笔,肯定不是寻常之物。
方黎虽然没认出那笔杆的材质,但也知道绝不简单。
尤其是那笔头,历经数百年而无损,让方黎不由自主地想到了【奇虫录】中提到的异兽。
异兽并非妖物,也非仙兽,其灵智和能力虽然远胜普通野兽,但尚未超出凡人的认知,算不得灵异之物。
不过,异兽浑身是宝,价值非凡,就像【奇虫录】中提到的玄虎,传说中的上等虎骨酒,其主材所需的虎骨就必须出自玄虎。
方黎怀疑,那判官笔的笔头很有可能就是用异兽的毫毛制成的。
若他的猜测为真,那判官笔绝对是无价之宝,一旦被人知晓,以他的小身板,根本保不住。
至于当场卖掉,不说清河县有没有人出得起他满意的价钱,就算真的换成银子,他也绝对守不住,到时候,搞不好人财两空。
想明白这些后,方黎哪里还敢找人鉴定,甚至连带着身上都觉得不安稳,他一个粗鄙武夫,却身怀毛笔,这不明摆着此地无银三百两嘛?
左思右想,方黎决定干脆买一套笔墨纸砚,以作遮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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