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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嘿,企鹅!”
就在欧阳宇忍不住要往光头脸上吐口水的时候,背后突然一声炸雷似的喊声制止了他的作死,把那嘴边的口水给呛了回去。
“不要叫我企鹅!叫我曹达,老董你这死扑街!”
矮子凶巴巴地应道。看来对他的形象,不止一个人和欧阳宇有同感。
迎面走过来的是个身材魁梧的中年汉子,一头花白的头发在脑后扎了个马尾,一张粗犷的脸,红鼻头,红脸颊,像极了欧阳宇以前旅游时认识的一个牧民老头,不同的是他身上穿着的是一件年份久远的牛仔大衣,而不是蒙古袍。
那被叫做老董的汉子一点也不在意矮子的态度,一上来不管对方愿不愿意,张臂就来了个“亲切”的熊抱:
“下次一定,下次一定,企鹅,来,笑一个!哈哈,老兄弟,今天有啥好货色?”
“滚!你弄掉我大衣上的毛了。”
曹达一脸嫌弃地从熊抱中挣脱出来,眼睛瞥了瞥身旁的猩猩和欧阳宇,“今天就这俩了,挑吧。”
“没其他货了吗?”
“寒季就要过去了,外面的流浪野人不能活下去的早死了,能活下去的也就不容易抓了。”
曹达解释着,顺手接过老董递过来的一个铁盒子,打开闻了闻,接着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个盘得发亮的烟斗,塞上一小撮从盒子里拈出来的烟丝。很快地,欧阳宇从他嘴里喷出的烟雾中闻到了一股呛人的劣质烟草味。
“怎样?味道不错吧?”
老董笑着问道,“我那块地种蘑菇不成,没想到种这玩意倒还不错。这是变异了的耐寒品种,今年才采的第一季。”
曹达深深地吸了好几口,这才挑剔地应道:“还行,就是味冲了点,跟天裁之前那些老烟比起来差远了。不过嘛,现在要是有人能带来一包没跑味的软中华,我保证在这个场子里立马有人肯用一个上等的女奴来交换,还要是没生过孩子的。”
说着,曹达指了指猩猩:“兄弟,看来你真找了庄好买卖。这个,本来我打算卖到城里做角斗士,现在便宜卖你了,一把子力气,干活一个顶俩。看在几十年的交情上,只收十个金盖,你算捡着了。”
老董看了看那金发肌肉男,似乎觉得价格有点高了,嘎巴下了嘴,朝欧阳宇扬了扬下巴:“那这个呢?”
“十二个金盖。”
“什么?!”
曹达从烟熏缭绕中翻了翻眼睛,把烟斗往脚下的木箱子上磕了磕:“这件货我是打算留给城里头那些阔太太的,当然价格更高点了。”
“去跳芭蕾舞吗?哈哈哈,你这没屁眼的老企鹅,哈哈哈哈!”
两人肆意地放声大笑,却没留意身边那高大的男子握紧了拳头,咬紧了牙关。
“好吧,你要是肯大发善心,两个都买走,我给你个优惠价,二十个金盖。”
曹达笑了一段,又往烟斗里塞上了新的烟丝。
“不了,我只要一个,船上没多余的位置了。”
老董又犹豫了一下,抬起手来指向猩猩的方向:“我就要”
“我识字!”
“什么?”
老董皱着眉头看着这个打断自己说话的“货物”。
“我识字。真的!”
欧阳宇又重新说了一遍,回答了老董的提问。但他的内心却不像语气那么地冷静。
他是在赌一把!根据之前那个被处死的野人的反应,让他觉得知识或许是一种能让自己保住尊严和屁股的重要技能。
“你这种流浪的野人,怎么可能识字?”
老董不相信地挥了挥手,又转过来盯着曹达,“他说的是真的?”
曹达不置可否地耸耸肩,向着欧阳宇挑了挑眉:“要不……你念首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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