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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铭宇一听这话,连忙为方总倒了一杯酒:“方总这事儿我觉得可以,回头咱们好好聊一聊。”
随后将这一大块肉放入口中。
做不好锅包肉,都不敢在东北自称做饭好吃。
“小陈,不对现在应该叫陈总了,说起来你这也够不容易的,当初开公司开的好好的倒闭了,后来居然跑去做招商经理,简直就是屈才,早知道我就把你拉我们公司去了,在怎么也得给你个总经理当。”
“说的也是,你是有雄心壮志的,不过你现在开了个工作室,规模也不是很大,要不我入股给你再开一家公司算了,以你的能力想做起来还是不难的,当然还是你占大头,让老哥我跟在后面吃点油水就行。”
当他的舌尖再触碰到红烧肉的一刹那,心中忽然生起的一种果然如此的感觉。
于是他做出了一个违背内心的决定。
浓稠的赤色汤汁宛若红烧肉的外衣。
光是在卖相上。
而其中那淡淡的焦香正说明他们对于这片土地爱的深沉。
“行,来来来吃菜,我早就馋这家饭店好久,虽然地方不大,但早就声名远播出去了,还好你有经验告诉我要早点来,说不定来晚了还真没咱俩位置坐。”
而吴秋舫则是又看向了那一小盆红烧肉。
而且一向吃惯了重口味的他对于这锅包肉出奇的愿意接受。
如果锅包肉做的好吃,那这一家饭店一定每天都宾客爆满。
但现在吴秋舫觉得这红烧肉的味道就是自己脑海之中想的那个味。
色泽金黄,该上色的地方一点儿都不含糊,但又没有像其他地方不正宗的锅包肉一样炸的火候太过。
于是在咽下这一口锅包肉之后,也开始不住的“要得要得”了起来。
人家也不差这几个钱。
李卫道心中就对这锅包肉产生了高度的认可。
在刚才还没有放进嘴里的时候,他似乎就已经感觉到了红烧肉的味道。
而且评价这么高。
尤其是那肉里面的肉汁,虽然不多,可有些菜并不是肉汁水越多越好,只有恰到好处方为真谛。
他也有些忍不住。
李卫道看着面前的这一份锅包肉。
上面的葱丝还有萝卜丝都点缀的恰到好处。
和锅包肉不一样的是,红烧肉那可是实打实的从汤里炖出来的,所有调料的味道充分进入了其中。
虽然这方总是大老板,但陈年也没有搞特殊化。
毕竟吴秋舫在川菜这方面可以说是老饕了。
醇厚的口感让他迫不及待的一口咬下,酥脆的质地软硬相宜,一瞬间酸、甜、焦香、肉香充盈于口中。
就在他们聊着聊着李卫道和吴秋舫也来到了红红饭店。
相比于外地人认为的小鸡炖蘑菇、地三鲜、猪肉炖粉条等的菜肴是东北人的最爱,实际上这一道好吃的锅包肉才是他们心中的白月光。
而陈铭宇也笑了笑:“方总客气了,不过咱俩这关系我去你那儿当员工肯定不太合适。”
其实他的牙口并不是特别好,如果放在其他地方的话,基本上对于这锅包肉是敬而远之的。
一般来说在一道菜的第一印象中,心里所想的关于这道菜的感觉,往往要比真正吃到嘴里的感觉还要要求更高一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