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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一章重点讲讲冤亲债主,好让大家也能找到合适的化解方法。冤亲债主是人间很早就有的一种说法,我也不知道自己理解的与人们普遍认知的是否一样。
我理解的「冤亲债主」指的是:你曾经亏欠过的人,因为欠他的债没有还清,以至于他一直缠着你不放。
乍一听,这些冤亲债主的怨念挺深啊,自己一天天的没事儿干,一直缠着我不放对他有什么好处?他没有自己的生活要过吗?
这就涉及到上一章讲的知识点:「灵」不符合质量守恒,可以无限“分出”且没有损失。(分出≠复制)
这里我分别讲两个例子。
【第一个例子】张三与李四是好朋友,两个人各自拿出20万合伙开了一家名为“真好吃”的饭店,饭店的利润张三、李四两个人平分。
随着饭店收益越来越好,李四心生歹念,贪了本该属于张三的那笔钱,便想办法做假账,告诉张三饭店收益不好,已经在亏钱了,不如转手卖了吧。
张三把李四当真朋友,非常信任李四,便全交给李四操办。结果李四找了自己的亲弟弟李五假装接手的人,最终把这家店10万卖给了弟弟李五。
张三就这样分走了5万后,便与“真好吃”这家店没关系了,全当做生意失败了。可没多久后竟然发现原本的“真好吃”店名被改成了“超好吃”,装修风格、经营模式等等什么都没变,只是老板变成了李四一人。
上面这个故事,于法律的角度而言,李四不欠张三任何东西。但是在天道的层面而言,李四就是亏欠张三的。
张三本人还活着,正常过自己的日子,但张三得知此事非常难过,没想到自己如此信任的好朋友竟会这般对待自己。便对李四心生怨恨,这股由怨念产生的“灵”便可以缠上李四,成为李四的冤亲债主。
由于业力会永远跟着人,冤亲债主又因为业力才能缠人。所以纵然百年过去,哪怕张三、李四都已各自轮回转世,张三也依然会是李四的冤亲债主。不管下一世的李四改了什么名字、换了什么家庭、模样,只要欠张三的债没还清,张三(确切来说应该是“张三的怨念、恨意化成的人形灵体”)便永远可以找李四讨债。
如果还以物质世界的角度去看,张三是怎么也想不通:“我此刻不是在工地干活吗?怎么有人说我是李四的冤亲债主呢?”
这就是「灵」不符合质量守恒定律的表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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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里再小作延伸,上一章有人问:“如果灵魂可以无限分出还没有损失,那灵界岂不是乱套了?可以有无数个我。”
答:确实可以无限分出,但每个人的能力有限,普通人就连长一双眼睛都要大半年,当时我作为爱神的时候长出一对永久性的翅膀也都要好几年,更别说分个人出来得多费劲儿了。
宇宙最初,万物本为一体,强大到「创世灵」那个高度才可以说瞬间分出灵界万物;「堕落者」在法界内也能无限分出法界众生;我们在「梦」这样的小世界里倒也能无限造物,可到了稍微“大”一点的世界里又变得普普通通了,想变得漂亮一些都需要下很大的功夫。
除非你强到特别接近初始人的高度,基本上你想分多少就有多少了,但那时候以你的智慧程度,也肯定不会“瞎玩”让灵界乱套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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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有一个重点,我以人间的文字不一定能表述清楚。大家这里可以稍微放慢阅读速度,试着理解一下。一但理解了,就能明白“为何灵界的小世界无穷尽了。”
虽然「冤亲债主」是以灵体的方式存在,但与其他灵界众生并不在一个维度。
【第二个例子】先前「云」、「妹」也是我的冤亲债主,她在灵界也不是说会无时无刻在人间的我身边守着。同样的也是一股恨意跟随我,无形之中就影响了我的爱情,与业力是一样的。
虽说都在灵界,但就好像普通人看不见鬼魂一样,云也看不见我的冤亲债主,哪怕她就是我的冤亲债主之一。
书的最早就说过一个人可以有很多个神魂。「神魂1」、「神魂2」、「神魂3」等等都是你的一部分,总和起来才算得上是你的全部。
张三的人魂在肉体里,「神魂1」在灵界自由活动,「神魂2」是只有睡着了才出现的梦体,「神魂3」是冤亲债主跟着李四,「神魂4」是平时做白日梦幻想的小世界……「神魂8」又是个还不具人形的思维逻辑……每个神魂都处于不同的维度。
「云」与「我冤亲债主里的那个她」并不在一个维度,或许有办法能看见,但并不能相遇。
再强调一次前面讲过的话:冤亲债主是在业力的允许范围内才能存在的。在不会产生业力的情况下,警察打击罪犯、老师教育学生、领导批评下属等,如果后者心生怨恨就会成为冤亲债主的话,那才叫真的“乱套”了。
知道了冤亲债主形成的原因,便可以说说化解方法了。
其实与业力是差不多的,业力会化为苦难来到你身边,冤亲债主“讨债”的方式也是如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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