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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的时候我会思考。我为什么写书?是因为迷茫,是高中的梦想,是因为想和嵩哥一样做自己喜欢的事。我崇拜嵩哥,嵩哥喜欢做音乐,他把爱好当做了事业并且做的很成功。我想像他一样,那么我的爱好呢。我想起了我高中时的梦想,提笔,文思泉涌。原来它一直都在等我,那我又为什么要让它继续等待呢。写书让我快乐,其次都是其次。它是我每天下班回到家的事业,是我上班坚持不住时的动力啊。我对它的爱,都在噼啪作响的键盘里。写书的时候,我也学到了很多。
首先我学到了做事要有头有尾,有始有终,不切书,不烂尾,是我对自己作品的尊重。
其次我学到了要保持平常心,不管有没有人看,有没有数据,只要我写,只要我坚持写,只要我写完,就是真正意义上的成功,我的成就感不会少半分。
写书带给我的意义是什么呢,是无数次在工作中受委屈,写书可以让我缓解。做自己喜欢的事真的很开心,忙里偷闲做自己喜欢的事就像得到了糖的孩子。
那种工作中累死累活的日子,回家后更小说是我的救命良药。我当然也相信我不会和别人一样,如果全职就会没那么爱它。会更爱,只是现在还不足以支撑我这样,所以我在努力,先从兼职做起。因为以目前的日子来说,兼职写小说才像解脱,全职是一种折磨。等到我功成名就的那一天,再来实现我全职的夙愿。到那一天,我就可以像嵩哥一样,喜欢的事作为工作,既能赚钱也工作的开心。
如果让我工作到半夜十一点是绝对不可能的,但是写书可以。之前在工作中受了很多委屈,一度想辞职。那段时间很想我的书快点开花结果,给自己制定计划,每天更多少章。其实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,但也是个念想。更了几天之后发现超负荷,回家之后就在更,要写到半夜,完全没有自己的生活,而且更抑郁了,所以开始调整。
有一段时间我开始给自己设想,如果我小说赚钱财富自由了,我怎么规划我的钱财。这确实让我缓解了一阵子,但是随后就觉得还是需要脚踏实地。
之前不理解为什么有人中了彩票还不离职,是因为需要养老吗,但是何必呢。现在我懂了一点,暂时工作是为了稳住自己的心态,是为了不露声色,是因为有了底气。不过我不会和她一样长期工作,等我确定有能力有心态规划好这笔钱,我还是会走,去做我喜欢的事。这笔钱比我工作一辈子都多,凭什么我要在这里浪费我的一辈子。
写书的节奏一变在变,现在算是找到了最适合我的方式。节奏缓,然而生活平稳。离职的心态也调整好了,在我衣食富足之前,在我领完我应有的权益之前,在我功成名就之前,先在这里。只是学会了用离职的心态去工作,责任心不用太重,我又不和这里共存亡。我的书我都没有共存亡,工作算老几。
虽然大学的四年错过了,但我也用专注的学习换来了成绩和工作,有失必有得。我才二十三岁,还年轻,做什么都大有可为为时不晚。
给自己两年时间,已经计划好了二十多本书,我要在这里闯一闯。闯出名堂是时间的积累,闯不出来我也积累了经验,写完了我想写的,完成了高中的梦想,而且也给自己解压,百利无一害。
牺牲的只是我的时间成本,但是如果不写书也就是拿来玩游戏追剧,现在多了一件事何乐而不为。
在写书的过程中我也更爱看书,甚至更爱学习。最显著的变化是休息日不再浑浑噩噩,八点多自然醒开始处理我的琐事。游戏,写书,看书,吃饭,追剧,井井有条又可以随意调整顺序。喜欢计划大框,然后细节随心而动。我本就是个固化又随性的人。
最近也有计划,想学一点东西。理财也好,心理也好,日积月累总是进步。关于读书,也有了更多的觉悟,不再是看看就好,而是立志看完我的书柜。
活到老学到老才是人生态度,自主的学习让我快乐,也让我骄傲。一天两天可能看不出改变,但是一两年,截然不同。
笔耕不辍,哪怕两年后我依旧籍籍无名,但是我的文笔积累必然强于新手。哪怕两年后我的学问不上不下,也会比未学习者更强。
更何况,我从不觉得自己属于平庸。两年后我才二十五岁,二十五岁的我一定能达到自己那个阶段的攒钱目标、学识高度飞升,文笔斐然,我坚信,也肯定。
写的多了,我也每天在自省,我写作的方式属于什么呢。我只喜欢直叙,顶多埋一下伏笔,倒叙和插叙目前对我来说还是个挑战,下一本书应该会尝试一下。
我一般不愿在书里写消极的结尾,书籍嘛,大多用来鼓励自身,鼓励读者。只有我忍不住的时候,特别生气特别悲伤的时候才会有那么一章两章的消极。
不像其他作者,我写作的时候必须有音乐作伴,休息在家的时候音乐常常一放一整天。我并不觉得吵,我做不到没有声响的和自己相处。音乐更能激发我的灵感,我可以二者兼得一心二用,音乐是我的写作助力器。听激昂的音乐我敲击的速度仿佛也会更快些,听舒缓的歌,我的心情也百转千回。
写书的时候音乐很有魔力,会比平时听到更好听。很平常的一首歌,写作时我会共鸣,但是平时再听就不会了。写作的时候我常常收藏歌,平时常常把它们移出收藏,就是这么反复无常,是写作的魅力。
我和其他作者的另一个不同,就是先有内容,然后才慢慢总结出大纲。这个特点在这本书最明显,一开始想写一本随记,想到什么写什么的那种。但是看了备忘录记录的灵感,有些先后想到的说的其实是一类事情。
所以原本不打算有大纲的这本书重新归纳总结了分类和章节顺序,这样整改之后一目了然,我对这本书也有了更清晰的写作思路。我其他的书,虽然一开始有大纲,但也随着写作不断修改完善。甚至有的是书写完了大纲也才最终定稿。每本书都有一次大概,就像人的经络重新排列组合了一样。打算在下本书里先完完整整的梳理大纲再写作。反正我有的是时间,就是要在不同的书里进行不同的创新和进步啦。
听过一段话,你要写暗恋就不能只写暗恋,你要写背后的眼睛,你要写阳光下他的影子,你要写没有身份的吃醋,你要写擦肩而过的在意。大概是这个意思,不能单调的写,那只适合短故事。而中长篇就是抻,就是用很多很多场景描述同一件事。我写过暗恋,所以懂这段话。但也不赞成为写而写,如果没有故事情节了,就应该到此为止,而不是生搬硬凑。我的书从来都是自然而然的结尾,我想写的写完了就完结,而不是为什么流量苦苦抻。
和别人不同,我喜欢一个月写一本书,当然,这个计划本月才开始实行,因为第一本书写的时候同时开了第二本,那时节奏还没掌握好,导致第一本书进度慢了,近两个月才完结。而第一本书的后期又开了第三本书,忙不开。也是因为忙不开,所以第一本书加速更完。那一天我突破了记录,第一次一天更一万多字。不过有了第一次,第二次第三次就轻而易举了,是进步。
虽然速度算快,质量却没有下降。该写什么就是什么。有时候一天更两本书,但是不会把这本书的事写到那本书上,因为我的每本书都是独一无二的题材。我的自信也是书给的,我相信,精诚所至,定会金石为开。
写的多了,领悟到,写作一开始就是从真实出发。写作就是揭开自己的伤疤,这无可厚非。但是脱口秀不可取,因为写作是沉淀,在写作甚至完结的一段时间都可能没多少人观看,自然伤疤揭露程度不高,火的时候伤疤也好的差不多了。脱口秀则是快速剖析,受众面更广,火的更快,伤疤未必已愈合。
在我心里,世界最安静之时,才是创作之时,要么一早,要么一晚,灵感大爆发。一晚为多数,因为一早多数要上班,少数起不来。
我很喜欢写小说的日子,好像有动力一直支撑着我。写书的时候时间总是过得特别慢,好像随着指间敲击键盘,我能和书中的故事共情。我也相信,总有一章,你会共情。
在书中,我可以活在青春校园里,可以活在真实生活里,可以活在日记里,可以活在阳光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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