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并州,向北六百里,是匈奴人的腹地,亦是草原共主,匈奴单于於扶罗的,王帐所在。
这一日,一向安静祥和的匈奴王廷,尘土飞扬,震天般的刀兵相交之声,在广阔的天地间回荡。
纷乱中,无数身披毛裘的匈奴骑兵,正疯狂的,向一群来路不明的敌人,不断冲杀。
而这场奇怪的战斗,从烈日当空,一直持续到了夕阳西下。
为何说,这是一场奇怪的战斗呢?
首先,时间奇怪。
此时,正值寒冬,草原正是修身养息的时节,没有哪一个部落,会在这种大雪纷飞的时候,出兵打仗。
其次,地点奇怪。
这里,是匈奴王廷,是仅次于圣山狼居胥的所在,攻击这里,便是意味着与所有匈奴人为敌。
哪怕是实力最为强大的,正与匈奴人争夺草原霸主的鲜卑人,亦不敢冒着将星散于草原各处的匈奴部落,拧成一股绳的风险,堂而皇之的,直接进攻这里。
最后,也是最最关键的,是这些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不速之客,太奇怪了!
这些人,数量不多,绝对不会超过一千人。
可是,这些人个个身披重甲,将全身上下,护的严严实实,就好似个铁疙瘩一般,丝毫不惧刀枪箭矢。
匈奴人引以为傲的骑射功夫,在这些硬邦邦的铁疙瘩面前,完全失去了往昔的威风。
按说,匈奴人作战,讲究的是一击不中,便远遁千里,决不恋战。
可是,今日的匈奴人,就好像吃错了药一般,围着这些铁疙瘩,发动着一次又一次的冲锋。
完全不计消耗,不计代价。
那么,匈奴人,难道真的是吃错药了么?
当然不是!
因为他们的王,单于於扶罗,还在这些铁疙瘩手里!
不错,堂堂的草原共主,统领着上百个大大小小匈奴部落的於扶罗,居然成了人家的俘虏!
以至于,愤怒的匈奴人,完全舍弃了以往的惯用战术。
哪怕是拼光了最后一滴血,只要还有一个匈奴汉子挥得动刀,也绝对不放任这些铁疙瘩离开。
当着他们的面,带着他们的王,离开。
身边的喊杀声不断,四处飞溅的鲜血模糊了高顺的视线,可他却连擦上一把的时间,都没有。
他经年累月所练就的一双铁臂,此时,需要紧握环首刀,不停的挥舞,将一个接一个冲上来的匈奴人,劈回去。
幸好,他的每一次挥舞,总会有斩获。
只要银芒闪过,便是一声惨叫。
匈奴人,多的是。
而且,还不会躲。
他,和他的八百陷阵营,已经不知道杀了多少,试图冲破他们设下的防线,好将那个头戴羽冠的老人,给抢回去的匈奴人。
“痛快,痛快啊!!!”
自那日峡谷之战后,已有一整年。
这三百多个日日夜夜里,高顺无不在想着,要替那些无辜的袍泽们,讨回一个公道。
丁原,他是一定要杀的。
但他大哥说了,杀丁原,时机未到。
既然丁原还杀不得,那么,匈奴人,自然成了倾泻他怒火的最好,也是唯一的对象。
草原上的落日,很红。
要比出身中原的高顺,所见过的任何一次,都要红。
但更红的,是高顺脚下,流淌着的血泊。
今日的血,要比那日的,更红一点,更多一点……
不知为何,身处战阵最前端的高顺,居然还有空暇,想一些,与战事无关的琐事。
“都尉,匈奴人,退了!”
一名什长,大声的在高顺耳边提醒,语气中,充满了大战过后的兴奋,与疲惫。
“退了?”
回过神来的高顺,盯着撤回本阵,正在重新整顿队形的匈奴骑兵。
“不,匈奴人的援军到了,他们……又有了指挥者!”
很快,高顺便猜到了事情的真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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